超单助手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离境即退税”政策,助力跨境电商发展新机遇
绝对重磅,总局新春大礼,跨境电商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各位跨境电商从业者,新年好!今天要给大家带来一个重磅好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2025 年第 3 号公告,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实行 “离境即退税”!
超单助手网站了解到,从现在起,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9810”)出口的货物,报关离境后就能申报出口退(免)税。货物已销售,按现行规定申报;未销售,采用 “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 模式,先办出口预退税,后续再核算。
申报出口预退税时,要在申报明细表 “退(免)税业务类型” 栏填 “海外仓预退” 标识,区分已销售和未销售货物申报,生产企业用单独申报序号、外贸企业用单独关联号。
超单助手网站推测,在已办出口预退税的情况下,要在核算期(tax authorities handle export pre-refund tax from the first day of the month following the issuance until April 30 of the following year)的增值税纳Tax Declaration period进行核算。外贸企业经同意可在其他时间核算。核算时,根据货物销售情况分情况处理:已售且无差异确认“无需调整申请”;如有差异则需确认“需要调整申请并做出相应更改”;而未售出的商品则全额缴回所获得的export pre-refund tax。
另外,备案单证有新要求,如果无法取得输出合同,可以使用 overseas warehouse booking order等替代文件;还需留存sales supporting materials,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存工作。大家一定要依法如实地进行报告,因为tax authorities will conduct strict audits,对任何疑点将会进行审核并根据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这项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于施行前尚未提交的exports,也将依照此政策执行。这是总局给咱跨境电商的新春大礼包,更是一个机遇,让我们一起抓住它,共同开启新一年的蓬勃发展!